近日,乌海市*海南区分局12365接到一位货车司机靳的投诉举报,反映辖区内高路公司某收费站汽车衡计量数值与实际载重不符,海南区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收费站处理投诉。 靳称,自己驾驶着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在过某收费站第五车道汽车衡时,发现该汽车衡显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,导致过路费用明显增多。他拿出了沿途收费站所提供的称重单子,单子分别显示为53.7-53.8吨,与该收费站的汽车衡数据相比多出了700余公斤。他说:“第五车道汽车衡显示为54.5吨,需要缴费1200元,和其他收费站相比多收了400多元。” 经过调查了解,执法人员发现,靳所投诉的这台汽车衡上一次检测日期为2013年3月25日,还在法定有效检测周期内运行,外观也并无损坏。执法人员对收费站操作人员操作规程也进行了调查,结果显示过磅操作程序符合相关标准,计量数据、结算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针对这种情况,海南区分局执法人员与收费站管理方沟通,在第六车道对靳的货车进行复称。经复称,货车载重为53.8吨,收费830元,为其挽回了损失。 随后,海南区分局又与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取得了,准备对该收费站第五车道的汽车衡进行复检,靳对其处理结果表示认同。 该局执法人员说,通过此次执法监督事件,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落实“贴近社会热点,贴近民生区情,贴近生产生活”三贴近原则,努力把质监部门打造成为企业发展的服务者、经济增长的促进者和社会和谐的维护者。 |